股份有限公司分(fēn)公司設立
發布時間:2023/8/3 閱讀量:160
股份有限公司分(fēn)公司設立
(一(yī))隸屬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分(fēn)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(二)經辦人身份證明 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 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(三)深圳市外(wài)的公司申請分(fēn)公司設立的,還應提交隸屬公司章程 (複印件1份,須加蓋公司公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(四)隸屬公司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(複印件1份,須加蓋公司公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 (五)隸屬公司出具的分(fēn)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(原件1份)及其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(六)營業場所使用證明(見說明1)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法律依據: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四十八條;本實施辦法規定。
說明:
1、分(fēn)公司營業場所爲隸屬公司租賃的,提交經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或備案的租賃合同(原件1份);住所爲隸屬公司自有的,提交隸屬公司出具的使用聲明(原件1份)及房屋産權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營業場所爲隸屬公司股東自有的,提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