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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有限公司變更
發布時間:2023/8/3    閱讀量:171
股份有限公司變更
(一(yī))變更名稱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字号查詢證明或名稱變更預先核準通知(zhī)書(shū)(原件1份);
6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。
(二)變更住所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新住所使用證明;
6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(三)變更法定代表人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(原件1份);
4、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。
(四)變更經營範圍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(五)變更營業期限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(六)變更實收資(zī)本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,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依法設立的驗資(zī)機構出具的驗資(zī)證明(原件1份);
6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7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(七)變更注冊資(zī)本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6、依法設立的驗資(zī)機構出具的驗資(zī)報告(原件1份);
7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冊資(zī)本的,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1份);
8、減少注冊資(zī)本的,在報紙(zhǐ)上登載的減資(zī)公告(原件1份)和公司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(原件1份,見說明5);
9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(八)發起人改變姓名或者名稱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4、發起人改變名稱或姓名的更名證明 (複印件各1份,驗原件)及更名後的主體(tǐ)資(zī)格證明(複印件各1份,驗原件)(說明6)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。
(九)變更公司類型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4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5、提交拟變更的公司類型設立登記時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(具體(tǐ)申請材料詳見該設立申請書(shū))。
(十)變更出資(zī)方式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公司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4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5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報經批準的,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(shū)(複印件1份)。
(十一(yī))遷入、遷出本市(變更住所跨公司登記機關轄區的):
1、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2、經辦人身份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,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;
3、公司拟遷移至所在地工(gōng)商(shāng)行政管理局登記的申請報告(原件1份);
4、股東大(dà)會決議(原件1份);
5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(原件1份)和全部副本原件;
6、遷出本市的,提交遷入地登記機關同意遷入的文件(原件1份);
7、遷入本市的,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(原件1份,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;
8、遷入本市的,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;
9、遷入本市的,提交《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(zhī)書(shū)》(原件1份);
10、遷入本市的,原公司登記機關移交的經封存的公司登記檔案(原件1份),經審查檔案中(zhōng)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公司需補齊相應材料;
11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,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(原件各1份)。
法律依據: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四條、第三十七條至第三十九條及本實施辦法規定。
說明:
1、 公司同時有多項變更登記事項的,隻需填寫一(yī)份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(shū)》,相同文件隻需提交一(yī)份,股東大(dà)會或董事會可就多項變更事項一(yī)并作出決議。
2、 名稱中(zhōng)冠以“中(zhōng)國”、“中(zhōng)華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家”、“國際”等字樣的,或名稱中(zhōng)間使用“中(zhōng)國”、“中(zhōng)華”、“全國”、“國家”等字樣的,或名稱不含行政區劃的,須另填表報國家工(gōng)商(shāng)總局核準;名稱冠“廣東”字樣的,須另填表報省工(gōng)商(shāng)局核準。
3、 公司住所爲租賃的,提交經房屋租賃主管機關登記或備案的租賃合同(原件1份);住所爲本公司的,提交房屋産權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;住所爲發起人自有的,提交其出具的使用聲明原件及房屋産權證明(複印件1份,驗原件)。
4、 發起人的資(zī)格證明是指:(1) 發起人爲單位的,提交營業執照、法人登記證或其他合法開(kāi)業證明(複印件各1份,以上複印件均應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并加蓋公章);(2)自然人爲發起人的提交身份證、護照等身份證明(複印件各1份,驗原件); (3) 發起人爲外(wài)商(shāng)投資(zī)企業的還須提交:該企業關于同意投資(zī)的董事會決議(原件1份)、該企業的批準證書(shū)(複印件1份,須加蓋本企業印章,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、法定驗資(zī)機構出具的該企業注冊資(zī)本已經繳足的驗資(zī)報告、經審計的該企業資(zī)産負債表、稅務機關出具的該企業繳納所得稅或減免所得稅的證明(複印件各1份,以上文件如提交複印件須加蓋企業印章并注明“與原件一(yī)緻”)。
5、 公告之日起45日後方可申請辦理減資(zī)登記。
6、 發起人的更名證明是指:(1)發起人爲單位的,爲該股東原登記機關出具的更名證明;(2)發起人爲自然人的,爲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姓名的證明。
7、 股東大(dà)會決議由全體(tǐ)股東簽署,股東爲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,股東爲單位的加蓋公章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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